(一)《就业创业证》申领
1.发放对象:毕业学年高校在校生。
2.受理机构:毕业学年高校在校生凭学生证向就业创业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创业证》,或委托所在高校向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代为申领。
3.办理要件:高校在校生基本信息登记表;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学生证;近期免冠两寸照片两张(领取纸质证件的提供)。
4.各院校毕业生离校后创业的,可凭上述材料直接向创业地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认定申请。
(二)鼓励参加创业培训
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在校期间可以参加创业培训,并享受相应的培训补贴。创业培训旨在帮助具有创业愿望、创业能力、创业条件的人员学习创业技能、树立创业意识和市场竞争意识,掌握和了解企业创办及管理的基本知识。创业培训分为五个模块:创业意识培训、创办企业培训、改善企业培训、创业实训、网络(电商)创业培训。创业意识培训补贴标准为每人200元、创办(改善)企业培训每人1000元,创业实训每人300元,网络创业培训每人1500元。申请人到当地就业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参加培训。
依据:《河南省就业创业培训管理办法》(豫人社办(2018)46号)。
(三)税收优惠政策
1.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型企业,年累计实际利润额或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实行减低企业所得税税率政策和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型企业,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实行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和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按规定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留学回国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并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现行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政策。
2.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3.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对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 加和个人所得税。(高校毕业生是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学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创业担保贷款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具体要求是:持《就业创业证》、全日制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证书,处于自主创业状态,且自主创业时不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的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首套住房贷款、购车贷款以外,本人及配偶没有其他贷款)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20万元,合伙、组织起来创业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0%,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为300万元。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到当地人社部门申请。
依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财金(2020)21号)
(五)资金支持补贴
1.大众创业项目扶持
鼓励高校毕业生在互联网+十大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创业,每年从各地推荐的创业项目中评选一批创业优秀项目,每个项目给予2万元至15万元的项目补助。符合条件的通过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系统申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评审认定后将补助资金拨付给创业项目。具体请参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大众创 业扶持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豫人社(2017)77号)执行。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7) 33号);《河南省大众创业扶持项 目管理办法(试行)》(豫人社(2017) 77 号) ; 《河南省就业补助 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社(2018) 8号)。
2.开业补贴
大中专学生(含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在校学生,毕业5年内留学回国人员)首次创业企业或者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开业补贴。开业补贴省定标准为5000元。有的地方如郑州市将标准提高到10000元。开业补贴通过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系统申报, 由项目注册地和项目所在地(二者应该一致) 人社部门审核确定。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7)33号):《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社(2018) 8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豫政办 (2020) 15号)。
3.运营补贴
大中专学生(含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在校学生,毕业5年内留学回国人员)创办的实体在创业孵化基地发生的物管、卫生、房租、水电等费用,3年内给予不超过当月实际费用50%的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1万元。运营补贴通过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系统申报,由创业实体注册地和创业项目所在地(二者应该一致)人社部门审核确定。
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干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7)33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18)8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 好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20) 15号)
4.郑州市对在创新创业综合体内注册运营的科技型企业,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资助计划,新创业项目给子5万-15万元资金艾得:大程积的金象告生体号注册满」年且运行良好的大学生创办企业,经认定得台条件的,给于创新创业团队2万元资金奖补,其中,所在县(市、区)承担1万元。全面落实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六)创业帮扶
1.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能力提升
从2016年起所有高校都要设置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对全体学生开发开设创新创业教育必修课和选修课,纳入学分管理。对有创业意愿的学生,开设创业指导及实训类课程。对已经开展创业实践的学生,开展企业经营管理类培训。各高校广泛开展创业教育,积极开发创新创业类课程,完善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将创业教育课程作为面向全体高校学生开展创业教育的核心课程,纳入学收教学计划、不低于2学分。
2.对休学创业的学生,可以单独规定最长学习年限,并简化休学批准程序。
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校应当优先考虑。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活动以及发表论文、获得专利授权等与专业学习、学业要求相关的经历、成果,可以折算为学分,计入学业成绩。具体办法由学校规定。
3.鼓励大学生利用新模式、新技术、新方法在互联网+、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信息、物流、金融等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创新创业,大力扶持电子商务、休闲旅游、金融服务、物流运输、文化创意、研发设计、生产服务、生活服务等领域的新业态创业项目。
4.开展创业交流和创业专家指导服务
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大赛、创业讲座或创业技能培训等活动,实现创业信息交流。组织河南省大众创业导师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开业指导、企业诊断等综合性创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可依照相关活动通知申请参加。可以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邀请创业导师开展创业服务。
河南省人才强省系列优惠政策
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河南历来重视人才,把人才强 省作为一项重要的战略举措,强力推进。2017 年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人才强省建 设的实施意见》(豫发(2017) 13 号),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加快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同年,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河南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到2020年,全省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硕士以上学历或具有较高水平、特殊才能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达到45万人以上。
全省18个地市都纷纷出台了吸引人才的优惠政策,其中郑州市重拳出击,为人才提供了很多优惠的政策。
如:郑州市颁布了《郑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发放及非郑州户籍人才购房实施办法(暂行)》,规定符合申请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5岁以下的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本科毕业生,在郑州首次购买住房,均可享受首次购房补贴政策,即博士每人10万元,硕士每人5万元,本科毕业生每人2万元。同时还出台了《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智汇郑州”人才工程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意见》、《郑州市引进培育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 智汇郑州●1125聚才计划”项目实施办法(暂行)》、《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实施细则(暂行)》、《郑州市青年人才储备 计划实施细则》、《郑州市海外高层次 人才集聚计划》、《 郑州市社 会事业人才荟萃计划实施细则》、《郑州市 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细则(暂行)》、《郑州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人才奖励实施办法》、《郑州市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申请免租住房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全力为来豫人才保驾护航。